本文转自:河北法制报
图为交警正在查处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 张嫚青 摄
□ 张嫚青
11月10日是香河县开展无牌无证电动(机动)三(四)轮车(下称电动三轮车)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天。当日上午,在香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院内,交警大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交通局执法人员整装待发。
动员部署后,所有执法车辆按照既定方案,部署到县委、城内第二小学、绿地小区和公安局附近路口,安平镇、蒋辛屯镇相关区域和路段以及高铁商务区。在具体治理工作中,各部门统筹规划、相互协调配合,以依法查处与宣传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对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闯红灯、闯禁行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宣传禁止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的时间和地域限制及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流程,提醒广大群众不购买、不骑乘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
9时30分许,在城区某路口,一辆行驶的电动三轮车被执勤交警拦停。当交警询问三轮车驾驶员是否知道该路段不允许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通行时,驾驶员说自己是抱着侥幸心理出来的。对此,交警向其发放了《香河县关于开展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治理工作的通告》,并告知其可携带相关材料到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对该驾驶员开具了“警告单”,予以警告教育。
执法过程中,城区仍然有部分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通行,均被执法人员拦停并进行宣传教育。在整治期间,有许多群众上前询问有关电动三轮车通行的相关规定,现场执法人员耐心地向群众一一解读,并告知他们驾驶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上路的危害,群众纷纷表示支持对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进行治理。
据了解,10月27日,香河县四部门联合发布《香河县关于开展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治理工作的通告》,交警部门联合县直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社区、园区)走进社区、村街张贴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治理通告,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违规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的危害性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引发的严重后果,引导群众在购买电动三轮车时一定要购买国标车。
同时,县公安局新媒体矩阵同步开设关于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治理的专栏,联动县域媒体同步跟进,发布图文信息、视频解读,交警部门联合各镇政府(社区、园区)在本单位工作群和小区业主群内转发专栏内容,相关内容总点击量达25万次,着力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全面提升了群众知晓率,助力电动三轮车综合治理工作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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