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我县学前教育实行3周岁入园,并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为做好招生工作,特制定补录招生简章并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户籍属于香河县城内新华街道办和新开街道办所辖10个社区和老城区11个村街的适龄幼儿。
城区10个社区:永兴区、新绣区、新开区、康宁区、段庄区、城西区、新华区、永泰区、安抚区、迎宾区。
老城区11个村街:西店、周元、南台、安抚寨、西北街、东北街、西南街、东南街、段庄、闫庄、前店子。
二、报名条件
(一)年9月1日——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身心健康,能适应集体生活。
三、招生计划
名额有限,额满为止。
四、报名方式
年秋季补录招生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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