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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研判,决定自11月24日起,将以下地区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1.新华社区海尚汇洗浴。
2.新华社区潮白晓月小区2号楼1单元。
3.新华社区京汉铂寓小区7号楼。
4.新兴产业园富力新城小区12号楼2单元。
5.新兴产业园后建各庄村文江巷。
6.县城内第三小学。
7.永泰路华联香百超市一层。
8.安平镇福安城小区7号楼4单元。
9.安平镇福安城小区辰东综合超市。
特此通告。
香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24日
原标题:《香河县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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