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北区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紧急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年1月24日,我区收到唐山市疾控中心协查函,函称辽宁沈阳确诊病例郭某某,其于年1月21日乘坐D,5车,由北京站至辽中站,徐某、刘某与其同车厢,被判定为密接。徐某、刘某2人曾在我区有活动轨迹。为寻找2人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徐某、刘某1月21日8:28出唐山北站后,乘坐出租车(订单号:10000499010121005190,付款人:半醉人间,收款人:小草,转账时间:1月21日9:00:15),9:00左右至唐山站候车,后于10点左右乘坐G次列车前往山东泰安。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请与徐某、刘某2人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落实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所在社区(单位),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惊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路北区防控办联系
路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月24日
香河县
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李某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年1月23日,我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告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在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公告内容为流行病学调查询问得知):
1月16日19时-1月22日该人员从事网约车运营工作,车牌号为京AD。
1月17日19时-23时在安平镇京津花园底商金福园饭店二楼包间就餐。
1月19日19时-24时在安平镇顺合涮肉饭店就餐。
1月23日12时-13时在新开街华联超市二楼购物,13时-14时20分在新开街华联超市一楼购物。
密切接触者李某某与妻子已在集中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密切接触者李某某与妻子以及居住场所、汽车内的环境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请以上时间段内与李某某行程交叉人员注意:
1、第一时间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联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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