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示: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升级的要求,我县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及应急响应维持至12月25日24时,城区以西至运河大道、北至潮白河右侧堤顶路(郭辛庄--许台段)、东至潮白河右侧堤顶路(许台--潮白新桥段)、南至建新路以内道路(不含此四条道路),每天3时至24时,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车牌照尾号是字母的按双号管理。公交车、纯电动汽车、城市运行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此外,黄标车、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禁止在县城区内通行。请司机朋友提前做好出行安排,遵守限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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