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下午2点30分,上诉人杨某与被上诉人勾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在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香河县人民法院两个数字法庭互联联动开庭审理。

作为当事人的杨某和勾某在当地法庭出庭,而主审法官在百里之外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开庭二审。本案通过廊坊法院共享数字法庭,首次实现了跨域庭审。

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能力建设,主动向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有效的就近就地线上诉讼服务,廊坊中院近一段时间,狠抓“数字法庭”共建共享工作。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已建立共享法庭服务点个。

廊坊两级法院共享数字法庭,切实解决了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跨域活动受限,无法进行正常诉讼活动的困难,彻底杜绝了当事人庭审不在法庭、不具有庄严性,以及传输图音质量较差等缺点和不足,极大提高了在线诉讼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便捷、更有效的就地就近诉讼服务。

廊坊法院“数字法庭”共建共享第一案开庭,切实解决了疫情条件下到庭在线诉讼的难题,实现了在线诉讼服务的新突破,为廊坊两级法院在线诉讼服务翻开了崭新的篇章,有力推动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来源:河北廊坊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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