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雄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雄县

一、招标条件

本雄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雄县第三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A包:一层食堂B包:二层食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雄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雄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比选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同时,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AB包可以兼投不可以兼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08月15日09时00分到年08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年8月15日至年8月1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年08月24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年年08月24日14时30分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

联系人邮箱:z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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