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有效控制人员流动,切实阻断疫情传播途径,进一步规范人员(车辆)出入,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工作证》和《车辆出入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村街、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凭《工作证》和《车辆出入证》出入。
二、原则上持有香河县疫情防控办公室《工作证》的仅限于保机关运转、保社会稳定、保物资供应和核酸检测志愿者等必须外出人员使用,不得外借他人或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
三、《车辆出入证》仅限于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和应急救援的车辆使用,不得外借或利用《工作证》和《车辆出入证》做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
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持证人要按照要求规范使用通行证,对不接受统一管理、超范围等违规使用通行证的实行惩戒措施,公安部门、执法部门将对《工作证》和《车辆出入证》使用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检查,对利用或外借《工作证》《车辆出入证》私自外出或做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行为的责任人,一经查实县纪委监委将严肃处理。对于私自印制《工作证》《车辆出入证》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如发现相关问题,请向相关部门举报。
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县纪委监委举报
公安局举报
香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3月14日
原标题:《关于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工作证》和《车辆出入证》使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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