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需求,不断强化终本案件日常管理,切实做到向执行管理要动力、向执行规范化建设要成效,一经发现被申请人财产线索,立即启动恢复执行程序,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成功执结了一件长达三年的执行终本案件,为申请人执行回期盼已久的血汗钱,受到申请人称赞。
杜某申请四川省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经香河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四川省某公司支付杜某工资元。因该公司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杜某申请香河县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向被申请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手续,但被申请人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该院多次进行总对总网络查询,未发现被申请人名下有银行存款、车辆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股息红利。该院进行传统查询,也未发现被申请人名下在香河县有不动产登记信息。该院后委托四川省某县法院对该公司进行传统查询,未发现其在辖区内有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其他财产线索。在执行无望的情况下,该院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与杜某进行终本约谈。最终,在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被申请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人杜某无法提供被申请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此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案件终结后,该院执行干警并未放弃案件执行工作。虽几经转手,但每一位承办执行干警都没有放弃,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和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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