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教体局《工作方案》,我校遵循错峰,错时的原则,具体返校开学通知如下:
香河七中秋季开学通知开学时间九年级9月1日
七年级9月2日
八年级9月3日
返校必备条件未离香学生持《个人14天健康登记表》(学生需有监护人签字)按时返校。离香学生须开学前14天返回学校所在地,至开学时未满14天的学生务必在香满14天后,持《个人14天健康登记表》和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前7日和返校前48小时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返校报到。不扎堆,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12周岁以上在县外接种疫苗的学生需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未接种疫苗的需持有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
返校疫情防控要求低风险地区师生,居家健康监测14天,于开学前7日和开学前48小时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并于开学当日持《个人14天健康登记表》和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师生暂不返香,待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方可返香,抵香后实施14天健康监测,且分别于在抵香当日及满7天时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在香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域内其他县(市、区、旗)的师生可以返香,抵香后实施14天健康监测,在抵香当日及满7天时进行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有前述情形的,师生家庭成员在香满14天、核酸检测阴性后,师生持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
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师生,暂不返校。
经治疗症状好转后,报经学校批准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
学习正当时同学们,开学在即,准备好学习用品和必备的个人防护用品,收拾好心情,让我们同七中一道,整装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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