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经研判,决定自年11月24日起,划定以下区域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
1.新华社区兴业公寓小区4号楼4单元。
2.新华社区兴业公寓小区1号楼1单元。
3.新华社区潮白新村小区2号楼1单元。
4.新开社区晨汐小区12号楼2单元。
5.新开社区市场家园1号楼3单元。
6.新兴产业园香蒲屿小区4号楼2单元。
7.新兴产业园孔雀城温莎郡36号楼3单元。
8.安平镇紫藤堡小区B2区9号楼4单元。
风险区域划定期间,广大居民要按照要求,配合属地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街如实报告。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及疾控部门开展的流调工作,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风险区域划定期间,我们将全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如您遇有困难或咨询事项,请拨打属地服务电话(附后)和县防控办—。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管控措施和风险等级。
请广大居民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属地服务
新华社区:—
新开社区:—
淑阳镇:—
安平镇:—
五百户镇:—
刘宋镇:—
安头屯镇:—
渠口镇:—
蒋辛屯镇:—
钱旺镇:—
钳屯镇:—
经开区:—
新兴产业园:—
环保产业园:—
香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23日
来源:香河县疾控中心
编辑:王琼
流程编辑: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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