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维娜,女,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年1月调入香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现任执行局副局长。工作中,她坚持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尤其是调入指挥中心工作后,她几乎每天加班加点,除了办理大量执行案件外,还认真研究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使香河县人民法院指挥执行中心实体化运行走在全市法院前列,在省院卫院长及市中院苑院长调研时,冯维娜同志亲自讲解、示范指挥中心管理平台、办案系统及智审系统日常工作情况,受到领导们一致的肯定和表扬。年为确保香河法院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她潜心研究分析本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执行指标数据,同时将上级法院下发的关于第三方评估文件全部进行解读、分析,并协调、指导各执行团队改进执行工作,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香河县人民法院顺利通过社科院组织的第三方评估工作。同时在年百日攻坚专项活动中,根据省高院下发的质效数据,全面分析我院各项执行质效数据,分析工作重点,查找工作短板,至12月10日,通过执行局干警的共同努力,香河县人民法院“3+1”核心指标全部达标,其他执行质效指标均稳中向好。
一、坚持学习,提高素养。
冯维娜同志始终坚持政治、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全面素质。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党性培养,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鉴别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同时,她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尽快熟练掌握并在实践中大胆加以运用.为更多更好的办理执行案件,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爱岗敬业,履职尽责。
(一)实时处置平台事项,案件管理实现“三统一”。年1月,冯维娜同志调入指挥中心工作后,为确保执行指挥平台系统、会议系统、单兵系统正常有序运转,她立即制定相关制度,并对现有人员进行定岗定责,加强培训,确保每天有专人负责网上签到、执行委托以及各类明传、通知、督办事项的接收、回复等,减少了办理时限,提高了督办事项办结率、事项受托期限内办结率、信访办结率、失信名单撤销率、信息录入差错率等工作的办理效率。另外,为提升执行案件质效,指挥中心开始对执行案件进行集约管理,即由指挥中心统一分案、统一查控、统一制作文书,全面实现银行、保险、房产、车辆等财产“一网打尽”,执行案件网络查控措施期限内发起率达到90%以上。自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以来,香河县人民法院在全省、全市执行质效综合管理方面均名列省、市前列,多次受到市中院的表彰。
(二)运用大数据分析,督导执行质效,确保顺利完成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年10月1日以来,指挥中心按照百日攻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确保各项评估指标得到有效落实。其次,充分运用管理平台中执行质效的大数据,查找执行工作中的亮点和短板,加强指挥中心事前预警能力,对事项、流程、信息进行全方面监控,发现异常指标直接对相关执行人员进行告知,对全院收结案、执行到位金额、强制措施、信访投诉等进行统计分析,并定期进行通报,督促整改,把案件管理系统和指挥平台的功能发挥好。
(三)公正执法,高效执结各类案件。百日攻坚活动开始,冯维娜同志带领办案人员加班加点,无论何时,办公室内总是一番忙碌的景象,查阅卷宗、会商研究、下发通知、传唤当事人、网络查控有条不紊。当饭点来临,别人与家人聚餐时,他们正忙于在各个执行现场工作;当夜深人静,别人酣然进入梦乡时,他们却在执行返家的路上。“五加二”“白加黑”对这些执行干警来说早已形成了习惯,节假日执行、周末执行、深夜或凌晨执行是再正常不过。截止到年12月10日,冯维娜同志所在团队旧存执行实施类案件26件、受理执行案件共计件,结案件,结案率77.52%。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三、清正廉洁,秉公办案。
冯维娜同志认真贯彻执行中政委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四条禁令”、“八个不准”以及法官法规定的法官不准有的“十三种行为”,正确运用国家赋予的职权,不吃拿卡要,不行贿受贿,不以案谋私,不枉法裁判,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做到了清正廉洁,秉公办案。“法是唯一的尺度,心中时刻有天平,任何案件都要依法严格执行,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站得直,行得正”。在平时的工作中,她经常这样说,更是这样做的。越是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她越严格要求自己,不为权势所迫,不为亲情所扰,不为金钱所诱,以实际行动树立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
原标题:《香河县人民法院冯维娜同志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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